3月16日上午11时许,顺义公安分局仁和派出所接孔先生报警称:放在右堤路某段灯杆下用于回收的装饰灯笼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破工作。
春节花灯是城市美化工程
大红灯笼高高挂表示着吉祥喜庆
应该是大家共享的
却被少数人拿回家里“孤芳自赏”
公然破坏公共设施
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3月16日上午11时许,顺义公安分局仁和派出所接孔先生报警称:放在右堤路某段灯杆下用于回收的装饰灯笼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破工作。
通过调取案发地周边的监控录像,民警清晰地看到15日下午17时左右,有两名嫌疑人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将灯笼拉走。顺着监控一路追踪,嫌疑人的身影最终消失在和谐广场附近。民警开始对和谐广场周边开展了大量的摸排走访。
5月3日下午16时许,在民警大量的摸排走访下,最终在某村庄将嫌疑人刘某、朱某抓获,并在其院子里起获苫盖起来的7对灯笼。在两人的供述下又将石某抓获。
经依法讯问,嫌疑人石某(男,59岁,河北人)、刘某(男,57岁,吉林人)、朱某(男,60岁,内蒙人)对盗窃一事供认不讳。据石某交代,案发前他开车路过右堤路,见堆放在灯杆下的装饰灯笼好看,就让他手下的工人刘某、朱某拉回来用于自己过年期间装饰用。
目前,石某、刘某、朱某因涉嫌盗窃已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