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查看档案。
正义网丽水7月8日电(通讯员邱哲 吴家根)7月8日,浙江省龙泉市检察院收到一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院制发的检察建议的回复,称已及时组织人员对古树名木上的电线、红灯笼进行了拆除,按照一树一档管理明确保护等级。
龙泉市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源于2019年4月,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守古树,护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龙泉市自然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到84.2%,居浙江省首位,素有“浙江林海”之称。据统计,龙泉市拥有古树名木5000余株,其中绝大多数树龄为数百年甚至上千年。这些树木历经千百年风雨沧桑,见证了家乡龙泉的历史变迁,锁住了浓浓的乡愁。同时,古树名木是研究植物、地理、气候、生态、文化的活标本,属于珍贵的森林资源。
龙泉市检察院积极践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由分管领导带领干警赴全市各乡镇街道了解古树名木的保护现状。
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该市西街街道下樟村村口枫香树和3棵香樟树在一树一档管理中存在保护等级登记混乱、资源底数不清的情况。同时,古树树干上存在私拉电线、露天悬挂数量较多的易燃物红灯笼,一旦发生雷电天气、电线短路碰线等极易引发火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可能造成古树名木毁损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规定,该院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保护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部门表示将依法履行管理保护职责,切实依照检察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7月8日向该院详细回复了整改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实行二维码网上挂牌,让每棵古树都有专属的“电子身份证”,使品种、树龄等基本信息可供查询。此举将对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定罪量刑提供依据。”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